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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監聯手衛計委嚴查兩票制執行,違規者将被取消資格

2017-04-27

不按規定執行“兩票制”要求的或弄虛作假的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将被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資格,并列入藥品采購不良記錄。

4月24日,安徽省衛計委發布《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兩票制”推行情況專項監督檢查通知》,要求全省公立醫療機構藥品采購(配送)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對照“兩票制”相關文件展開自查并形成報告,對存在的問題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形成整改報告(整改措施應具體),自查整改報告于6月底之前将自查整改報告報送當地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


在自查整改結束之後,安徽食藥監局要求8月底前各市食藥監部門要結合跟蹤檢查、飛行檢查、日常監督檢查和風險分級等級監管完成對監管轄區内承擔醫療機構藥品采購(配送)企業的檢查和監督;而對于兩票制執行情況,則要求各級食藥監部門、衛生計生部門要對公立醫療競購執行“兩票制”以及索證索票、驗票等情況進行檢查和監督。

對于檢查、監督的結果,通知指出将于9月20日前由各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彙總後報省食藥監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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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查重點

 

此次檢查,安徽省衛計委提出了6個重點。對藥品配送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分别提出了3個檢查方向。

其中,對于藥品批發企業主要檢查是否按分類方式執行到位。第一是藥品批發(配送)企業銷售到公立醫療機構的藥品是否執行“兩票制”;第二,藥品批發(配送)企業将藥品銷售到偏遠山區(地區)基層公立醫療機構是否按規定進行備案;第三,藥品生産企業或科工貿一體化的集團型企業設立的僅銷售本企業(集團)藥品的全資或控股商業公司(全國僅限1家商業公司)、境外藥品國内總代理(全國僅限1家國内總代理)、藥品流通集團型企業内部向全資(控股)子公司或全資(控股)子公司之間調撥藥品是否符合“兩票制”相關規定。

而對于公立醫療機構的檢查,則側重票據的檢查。第一,公立醫療機構是否對采購藥品票據進行審核;是否向藥品批發(配送)企業索取藥品生産企業銷售發票複印件(加蓋藥品經營企業公章原印章,或掃描件電子票據);第二,公立醫療機構是否違反“兩票制”規定擅自采購藥品;第三,對急搶救藥品、“孤兒藥”、臨床短缺以及低價藥品是否履行監測報批程序;

從檢查的重點來看,此次兩票制的執行是在安徽省食藥監局的統籌下,衛計委負責醫療機構的檢查,而藥監部門負責配送企業,整個監管開始成體系的進行,而非此前醫改中的九龍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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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查處

 

安徽省此次兩票制檢查采取自查、督查和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于沒有提交自查報告的藥品批發企業和公立醫療機構将被列為重點檢查對象,對其所有檢查信息予以公開。

在通知當中,對于檢查之後的懲處也加大了力度。在藥品批發企業監管方面,如不按規定執行“兩票制”要求的或弄虛作假的藥品生産、經營企業,将會被取消投标、中标和配送資格,并列入藥品采購不良記錄。

而對于不執行“兩票制”相關規定的公立醫療機構,對索票(證)不嚴、“兩票制”落實不到位、拖欠貨款、有令不行的醫療機構要通報批評,直至追究相關人員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