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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級醫政處長受賄千萬,幫藥企賣藥,按3%拿好處費!

2017-03-01

向藥企索賄,老闆沒錢寫下百萬欠條,承諾到期不給錢還要付利息;與妻子兩次出國旅遊,藥企業老總陪同買單;幫妻弟公司賣藥,在嶽父家吃好處......四川省科教處原處長蘇林借職務之便,在多家醫院采購藥品、醫用耗材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夥同他人受賄,個人分得1242萬餘元。

 

在四川省衛生系統,蘇林擔任過省衛生廳醫政處處長、應急辦主任,後來擔任科教處處長,在長達12年的任職期間,蘇林在各個崗位伸手拿錢,小到2萬元,大到200餘萬元。

 

深讀記者獲悉,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蘇林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00萬元。

 

據了解,蘇林是十八大後四川衛生系統落馬的第四人。

 

四川紀委通報落馬,是十八大後四川衛生系統落馬第四人

 

深讀記者了解到,53歲的蘇林是重慶市人,大學文化。2000年8月24日,蘇林任四川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2004年5月17日任醫政處處長,負責醫療機構管理工作;2004年9月29日,任應急辦主任,負責衛生應急體系建設、應急物資采購、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的預防準備等工作。2010年8月20日任科技教育處處長;2014年6月24日任四川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科教處處長,負責醫學科研、醫學重點學科建設、繼續醫學教育、學校衛生類專業審批等工作。因涉嫌受賄于2015年1月8日被羁押,次日被刑事拘留,同月21日被逮捕。

 

2014年12月1日,四川省紀委通報,四川省衛計委科教處處長蘇林涉嫌嚴重違紀,目前正接受組織調查。

 

2015年1月14日,四川省紀委網站消息,四川省紀委對省衛生計生委科教處處長蘇林進行了立案調查。經查,蘇林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日前,省紀委已将蘇林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深讀記者了解到,蘇林是自十八大以來,四川省繼成都市衛生局原局長周光榮,四川省衛生執法監督總隊調研員羅志君,四川省衛生廳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管處處長焦雲智後,又一位衛生系統的落馬官員。

 

法院查明案情,借藥品采購等夥同他人受賄個人分得1242萬餘

 

深讀記者了解到,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由四川省宜賓市中院受理蘇林和劉某受賄一案。該案審理期間,因被告人劉某患有嚴重疾病無法到庭受審,法院依法對被告人劉某中止審理。

 

法院審理查明, 2002年至2014年,蘇林在各個單位任職期間,利用職務便利,在項目工程招标、物資采購、軟件推廣、項目審批以及醫院采購藥品、醫用耗材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單獨或者夥同劉某、黃某(已判刑)收受他人财物共計1617.5萬元,蘇林個人分得1242.5萬元。

 

案發後,蘇林主動向四川省紀委投案,如實交代了犯罪事實,其中大部分事實辦案機關并未掌握。蘇林到案後,其家屬代其退繳了全部贓款。

 

作案揭秘

 

一、幫藥企藥品進各大醫院,17次收受242萬感謝費

 

深讀記者從判決書看到,蘇林先後向20家單位或個人接受或者主動索取賄賂,受賄時間長達12年。受賄最少2萬元,最多的受賄242.5萬。楊某及其成都昊康藥業有限公司的藥品在蘇林的幫助下售往各大醫院,為感謝蘇林,楊某先後17次送給蘇林現金共計242.5萬元。

 

二、幫醫藥代表向多家醫院賣藥,按銷售款3%拿好處費

 

深讀記者了解到,2003年至2005年,蘇林擔任四川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處長。蘇林說,醫政處負責醫院質量和等級管理評定,與各醫院是上下級關系。2003年至2005年期間,成都市醫藥工業有限公司業務員邵某請他幫助向醫院領導打招呼,并承諾給他藥品銷售款的3%作為感謝費。蘇林于是向資陽市人民醫院、攀鋼總醫院、資陽市中心醫院等八九家醫院打招呼,邵某成功将藥品銷售到以上醫院。2003年至2005年,邵某每次送出三五萬元感謝費,共在“蘭亭茶樓”給了蘇林現金28萬元。

 

三、幫把藥品列入省應急搶救藥品名錄受賄

 

蘇林曾為和平醫藥有限公司經理及四川中療網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麥克華諾醫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甲及其公司謀取利益,張某甲承諾送給蘇林220萬元,蘇林收到其中的170萬元。

 

張某甲稱,2003年,他通過蘇林幫忙,約見了華西醫院的副院長、藥房主任、麻醉科主任等人。約見時,蘇林提出以上人員幫忙将和平公司銷售的藥品“代血漿”進入華西醫院銷售,之後他的藥品銷量大增。

 

2003年至2006年每年過年時,他每次送給蘇林現金5萬元,共20萬元。2006年年初,在他的請求下,蘇林幫助他将和平公司銷售的藥品“長托甯”列入四川省應急搶救藥品名錄并發文向全省衛生局、疾控中心和醫院推廣,使得該藥品能進入各大醫院銷售。2006年5月初,他在蘇林家附近将20萬現金送給了蘇林。

 

四、老闆被索賄寫百萬欠條,蘇林借兒子出國要了50萬

 

2007年,張某乙任麥克華諾公司法定代表人。張某乙在證言中稱,2009年,他請蘇林幫助麥克華諾公司的藥品進入醫院銷售,蘇林提出要公司利潤的25%作為感謝費。此後蘇林幫助張某乙介紹了華西醫院等醫院的領導,但因為他的公司沒有好的藥品品種,該事情沒有成功。2012年,蘇林找他索要感謝費,他說藥品沒有銷售到華西醫院。但蘇林說介紹了這些關系,沒做成是他的事。因為以後還需要蘇林幫忙,且蘇林這些年來一直對他幫助很大,張某乙答應一次性給蘇林100萬元。但當時沒有錢,蘇林就讓他寫了100萬元的欠條。欠條寫明到期後如果未歸還就轉為借款,并支付利息。

 

2013年六七月,蘇林以兒子出國為由讓張某乙先給他50萬。張某乙在公司樓下将50萬元現金交給了蘇林。

 

蘇林說,2007年左右,張某乙成立新公司找他希望繼續關照,承諾送給他25%的幹股,分25%的利潤給他。他同意後給張某乙引薦了華西醫院等醫院的領導。因對方一直未兌現承諾,他于2012年5月提出支付利潤。張某乙答應給他100萬元,還書寫了欠條,約定2013年5月前給他,逾期按10%的支付利息。因兒子出國需要用錢,他于2013年5月開車到張某乙辦公室,讓張某乙支付了現金50萬元。

 

五、與妻兩次出國旅遊,醫藥公司老總陪同買單

 

三石陽公司總經理鄭某稱,2005年至2010年,三石陽公司經與蘇林聯系,多次中标了四川省衛生廳采購防護服、口罩項目,金額為70萬元。鄭某和丈夫分别于2006年2月、2010年2月陪蘇林夫妻到澳大利亞、新西蘭以及巴西、阿根廷旅遊,并支付相應費用。蘇林到北京開會時,曾将購買照相機的發票找她報銷了1萬餘元。鄭某說,她先後為蘇林支付至少9萬元。

 

蘇林承認,2005年初,三石陽公司的總經理鄭某到他辦公室提出向省衛生廳銷售口罩、防護服,讓他提供幫助,并承諾了好處費。他同意後,省衛生廳與鄭某的三石陽公司簽訂了采購協議。2008年,省衛生廳再次采購了三石陽公司的口罩、防護服等。鄭某為感謝他,兩次請他和妻子到澳大利亞、巴西等地旅遊,并支付了他1萬餘元的照相機購買費用,一共為他支付了至少9萬元。

 

六、幫妻弟公司銷售藥品,在嶽父家拿好處費

 

蘇林稱,2006年,妻弟餘某和藥商徐某一起合夥銷售藥品,徐某按照銷售金額的5%給餘某提成。經餘某要求,他于2006年至2008年,先後給仁壽縣人民醫院、樂山市紅十字會醫院、宜賓市一、二醫院領導打招呼,再由餘某找醫院負責人。2007年,餘某讓徐某将宜賓一、二醫院的業務轉給了周某,但提成方式相同。此後,他又給四川大學華西第二醫院等醫院打招呼,讓周某向以上醫院銷售藥品。2006年至2008年,餘某按照約定從徐某提成中送給他7萬元好處費。2007年至2009年,餘某按照約定從周某的提成中送給他10萬元好處費,給錢都是在嶽父家裡。

 

七、藥企受助銷售額增10倍,被告人要求增加感謝費

 

2010年至2014年,蘇林利用擔任四川省衛生廳科教處處長的職務之便,以向達州市中心醫院、廣安市人民醫院等醫院負責人打招呼的方式,幫助四川和澤醫療器械有限公司的醫用耗材、藥品銷售到以上醫院。2011年2月至2013年10月,蘇林先後12次按照和澤公司銷售回款的一定比例收受該公司股東馬某等人給予的現金171萬元。其中2011年2月至2012年6月,雙方約定的比例為5.5%;2012年6月,蘇林向馬某等人提出增加感謝費後,雙方約定的比例提高為7%,該部分增加的金額為約26萬元。

 

和澤公司股東馬某在證言中稱,2010年至2014年,蘇林幫助他們向省内達州市中心醫院、廣安市人民醫院等30多家醫院負責人推銷藥品、耗材。在蘇林幫助下,公司年銷售額成倍增長,從240餘萬增長到3000餘萬。如果沒有蘇林的幫助,醫院根本就不會讓他的産品進入招标議價程序。2010年,他和蘇林的妻弟餘某與蘇林約定,給蘇林公司銷售回款的5.5%作為感謝費。2012年6月,蘇林提出感謝費過少,提出增加為至少7.5%,他和餘某與蘇林協商後确定為7%。2011年2月開始,每季度他和餘某根據銷售回款計算出感謝費數額,讓公司出納打到他的工行卡上,由他、餘某在成都市錦江區江天路江水居茶樓雅間裡,将銷售回款的單子給蘇林看,用紙袋或者綠色帆布包裝好現金送給蘇林,至2013年11月共12次送給蘇林171萬元。

 

而相關醫院領導在證言中稱,因為是上下級關系,醫院的重點學科建設、醫師教育、培訓等項目需要蘇林審批,所以蘇林打電話要求關照馬某和餘某,他們就答應了。如果沒有蘇林打招呼,和澤公司的耗材要競争進入醫院是不容易的。

 

八、幫建衛生學校,受賄210萬同夥要求分100萬

 

深讀記者了解到,2011年,蘇林已經調任四川省衛生廳科教處處長,但他仍沒有停止收錢。

 

眉山科技校校長王某的證言顯示,2008年,因眉山科技校生源下滑,他聘請了劉某為學校副校長。為了避免支付聯合辦學的高額管理費,2011年至2012年,學校向省衛生廳先後申報開辦衛生護理專業、藥劑專業,從眉山科技校中分立眉山衛生學校。劉某聯系蘇林幫助辦妥了該事項。因劉某稱聯系蘇林辦理以上事項需要費用,王某共通過劉某3次送給蘇林210萬元。每次都是他和劉某在菱彩賓館停車場的車上等蘇林,然後由劉某單獨下車将錢交給蘇林。

 

作為眉州科技學校副校長的劉某在證言中稱,他為眉山科技校辦理專業申報、分立學校期間,王某承諾送給蘇林感謝費,并先後3次經過他在菱彩賓館送給蘇林共210萬元。在他的要求下,蘇林分給他100萬元。

 

庭審

 

稱非典和抗震救災中得獎,認罪求輕判

 

深讀記者了解到,在庭審中,蘇林認罪。他表示,他打招呼的醫院負責人大部分是同學、校友。

 

對此法院認為,被告人蘇林作為四川省衛生廳的部門負責人,對于省内的各醫療機構具有管理、制約等關系。在案的相應行賄人、醫院負責人的證言以及蘇林本人的供述證實,蘇林并非是利用私人關系,而是利用擔任上級部門領導職務的便利,通過向省内各醫療機構負責人打招呼的方式為他人銷售藥品提供幫助。因此他利用職務之便收受上述人員财物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受賄。

 

蘇林及其辯護人提出,蘇林向四川省紀委檢舉他人受賄;在看守所期間阻止同倉人員黑某自殺并對其實施搶救,在看守所獲知他人的犯罪線索并上報,構成立功。

 

法院經查,四川省紀委出具的函證實蘇林在接受組織調查期間未檢舉他人違紀違法問題;看守所出具了說明,證實蘇林并沒有阻止他人自殺等有利于國家和社會的突出表現,也沒有上報他人犯罪線索的行為。因此,蘇林不構成立功,被告人及辯護人的該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納。

 

蘇林及其辯護人提出蘇林患有抑郁症,平時工作成績突出,多次獲得獎勵并獲得四川省抗非典優秀個人獎以及全國抗震救災先進個人獎的意見,希望法院從輕處罰。

 

法院認為,被告人的身體狀況及平時工作表現與本案不具有關聯性,據此請求從輕處罰的意見不能成立,法院不予支持。

 

一審判決,索賄從重處罰,因受賄判12年罰金100萬

 

法院認為,蘇林身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四川省衛生廳醫政處副處長、處長、應急辦主任、科教處處長以及四川省衛計委科教處處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招标、物資采購、藥品推廣等方面謀取利益,單獨或夥同他人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計1617.5萬元,其個人得到1242.5萬元,數額特别巨大,其行為已構成受賄罪。

 

蘇林在收受張某、餘某以及紀某賄賂的過程中,有向上述人員索賄、提出增加受賄數額共計約126萬元的行為,是索賄,對該部分犯罪事實從重處罰。

 

蘇林收受他人财物50萬元,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是犯罪未遂,對該部分犯罪事實依法從輕處罰。

 

蘇林主動向辦案機關投案,并如實供述,是自首,對其從輕處罰。蘇林認罪悔罪并積極退贓,酌情對其從輕處罰。

 

綜上,四川省宜賓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蘇林有期徒刑12年,并處罰金人民币100萬元;扣押在案的贓款1242萬餘元依法上繳國庫。(記者 洪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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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2月,成都市衛生局原局長周光榮利用職務之便,與他人一起向工程隊索要千萬元“好處費”。因受賄罪一審被成都市中級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4年半。

 

2014年2月25日,四川省紀委通報,省紀委對省衛生執法監督總隊調研員羅志君進行立案檢查。經查,羅志君的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其中部分問題已涉嫌犯罪。省紀委已将羅志君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2015年8月,據四川省紀委網站消息,四川省紀委監察廳對原衛生廳醫政與醫療服務監督管理處處長焦雲智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焦雲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巨額賄賂,其行為已構成嚴重違紀違法,并涉嫌受賄犯罪。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中共四川省紀委、四川省監察廳研究決定,給予焦雲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焦雲智涉嫌犯罪的問題、線索及涉案錢物,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