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資訊

中國制藥行業環保這10年

2021-05-24

在快速發展過程中,環保一直是懸在我國制藥工業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尤其是對我國化學原料藥制造業而言。作為我國醫藥工業的重要構成部分,化學原料藥被國家列為重點污染行業之一,成為國家在節能減排方面重點關注的行業。那麼,中國制藥行業如何在壓力下破解環保難題,走好高質量發展之路?
 
  制藥行業是我國國民經濟發展的重要組成部分。進入21世紀後,我國制藥行業發展迅猛。整體來看,醫藥制造業不僅利潤總額在41個工業大類中排名靠前,同比增速也遠高于平均增速。
 
  在快速發展過程中,環保一直是懸在我國制藥工業頭頂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尤其是對我國化學原料藥制造業而言。作為我國醫藥工業的重要構成部分,化學原料藥被國家列為重點污染行業之一,成為國家在節能減排方面重點關注的行業。
 
  本文從中國健康傳媒集團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台收錄的2011年—2020年10年間我國制藥企業受到的環保行政處罰公開信息,分析中國制藥行業遭遇的環保壓力及其破解途徑。
 
  環保是影響制藥工業健康發展的重要因素,改進工藝、清潔生産是制藥工業高質量發展的必經之路。
 
  2016年—2018年環保持續高壓
 
  2013年9月,國務院發布《大氣污染防治行動計劃》(即“大氣十條”),全國各地紛紛結合當地實際出台相關政策;2017年是“大氣十條”第一階段的收官考核之年。
 
  根據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台提供的數據,制藥企業被環保部門行政處罰的次數從2013年起直線飙升,并于2017年達到峰值;2017年後,全國制藥企業被罰次數呈下降趨勢(見圖1);但如果以2017年為軸來看,2018年—2020年間的被處罰次數依舊高于2014年—2016年。進入2021年,截至4月底,處罰次數總量已明顯高于2012年全年。這說明,我國制藥企業目前依舊處在環保的高壓态勢當中。
 
  公開數據顯示,目前,我國醫藥工業增加值約占全國工業增加值的2.5%左右,能源消耗總量占全國能源消耗總量的約0.5%,廢水排放總量占全部工業廢水排放總量的約2.5%,廢氣排放總量占全部工業廢氣排放總量的約0.3%,固體廢物産生量占全部工業固體廢物産生量的約0.2%。這其中,約80%源于化學原料藥生産過程。
 
  環保壓力還直接體現在原料藥和制劑企業的數量上。國家藥監局發布的《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年度報告(2020年)》顯示,我國原料藥和制劑企業數量在2016年陡降,從2015年的5065家降至2016年的4176家,減少近20%;2017、2018年,原料藥和制劑企業數量分别為4376家、4441家。企業數量減少固然跟2015年GMP集中換證有關,但也跟原料藥和制劑企業面臨的環保壓力密切相關。
 
  從2011年—2020年受罰原料藥和制劑企業數量(見圖2)可以看出,其變化曲線與企業被罰總次數曲線走勢一緻,均在2017年達到峰值(被罰企業數達279家),而後雖然呈現下降趨勢,但被罰企業數依舊高于2017年前,制藥企業環保壓力仍在。
制藥大省環保壓力較大
 
  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台統計數據顯示,2011年—2020年,全國31個省(區、市)均對本地制藥企業開出了環保罰單。其中,山東、浙江、廣東、江蘇、河南、北京、重慶、吉林、廣西、河北10個省(區、市)的制藥企業收到的環保行政罰單相對較多,位列全國前十。不難看出,制藥大省環保壓力較大。
 
  根據《藥品監督管理統計年度報告(2020年)》,截至2020年,全國原料藥和制劑企業數量排名前十的省份分别為江蘇(444家)、廣東(326家)、山東(305家)、四川(246家)、吉林(236家)、湖北(220家)、河北(213家)、河南(209家)、遼甯(174家)、安徽(173家),其中7個省份出現在了制藥企業環保受罰次數TOP10省份榜單中。
 
  此外,雖然2020年浙江省原料藥和制劑企業數量僅為126家,但該省是我國原料藥生産和出口大省,僅台州市的化學原料藥出口量就占全國總量的1/10,其環保壓力可想而知,因此浙江企業受罰次數居全國前列。
 
  從受罰原料藥和制劑企業所在省份來看,2016年,浙江、河南、北京、廣東等省份受罰企業數量出現一個小高峰;2017年,山東省受罰企業數量為10年來的全國峰值(其次是吉林、浙江、北京),此後幾年,相關數據雖然出現下降,但山東省制藥企業的環保壓力依舊高于全國其他省份。2017年後,江蘇、廣東、浙江一直保持相對較高的數字。
 
  不可忽略“環保與驗收”
 
  制藥工業的“三廢”包括制藥過程中産生的廢液、廢氣、廢渣,屬于環境科學定義的污水、大氣污染物、固體廢物範疇。制藥工業生産工序繁多,使用原料種類多、數量大,原材料利用率低,産生的“三廢”量大且成分複雜。
 
  根據中國藥品風險預警平台提供的環保處罰數據,2011年—2020年間,制藥企業被罰的主要原因中,超标或者偷排(放)廢水、廢氣、固體廢物共占比62%(見圖3)。值得注意的是,“未辦理有關環保審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等涉及“環評與驗收”的處罰,占到制藥企業環保罰單的18%,是第三大被罰原因。從涉及“環評與驗收”的罰單中可以看出,部分制藥企業在新建或者擴建生産基地、生産線時,有意無意忽略環評就上馬,有的為了早日實現生産,還故意篡改環評數據。制藥企業環保意識有待進一步加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