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資訊

國家醫保局:将建立完善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

2021-05-12

 

  據國家醫保局最新消息,将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即通過定點醫療機構和定點零售藥店兩個渠道,滿足醫保談判藥品供應保障、臨床使用等方面的合理需求。
 
  近期,國家醫保局會同國家衛健委出台《關于建立完善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機制的指導意見》,确保國家醫保談判藥品順利落地,提升其保障供應水平。這是首次從國家層面,将定點零售藥店納入醫保藥品供應保障範圍,并實行與醫療機構統一的支付政策。
 
   “定點零售藥店納入談判藥品供應保障範圍,将增加藥品供應渠道和患者用藥選擇。”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司長黃華波介紹,這将發揮定點零售藥店服務靈活、分布廣泛等特點,推動定點零售藥店提升服務質量,提高談判藥品可及性。
 
  值得注意的是,意見明确将對談判藥品進行分類管理,重點将臨床價值高、需求迫切、費用高的藥品納入“雙通道”管理。此外,意見還從遴選藥店、規範使用、完善支付政策、優化經辦管理、強化監管、加強領導等方面,對談判藥品“雙通道”管理提出明确要求。
 
  與普通定點零售藥店相比,這也将對符合納入“雙通道”管理的定點零售藥店提出更高要求。“雙通道”的建立既要求定點零售藥店要與醫保信息平台、電子處方流轉平台等對接,确保藥品、醫保支付等方面信息全面準确,同時也要求定點零售藥店要建立符合要求的儲存、配送體系,确保藥品質量安全,并配備專業人才對患者合理用藥進行指導,确保臨床用藥安全。
 
  據介紹,在醫保基金監管方面,定點零售藥店應采取更加嚴格的措施,對患者身份進行核實,确保“處方患者”和“實際用藥患者”一緻,堵塞“欺詐騙保”漏洞,确保基金安全。
 
  國家醫保局表示,意見的出台标志着醫保談判藥品的供應保障進一步多元化,這将對破解談判藥品“進院難”、推動醫療機構藥品管理制度改革等,産生重要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