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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藥傳來新消息 或上調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比例

2021-03-23

上調配比
 
  近日,一份流傳文件顯示,江西省日前調整了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比例要求。
 
  文件顯示,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完善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的意見》(國辦發〔2018〕88 号)“以省為單位明确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比例,不斷提高醫療機構基本藥物使用量”的明确要求,在參考 2020 年全省藥品采購使用監測數據的基礎上,現對全省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比例要求進行調整:
 
  一、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品種數量和金額占本機構藥品使用目錄和藥品使用總金額的比例應達到 70%以上。
 
  二、二級綜合性和中醫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品種數量和金額占本機構藥品使用目錄和藥品使用總金額的比例應達到 50%以上。
 
  三、三級綜合性和中醫醫療機構使用基本藥物的品種數量 和金額占本機構藥品使用目錄和藥品使用總金額的比例應達到 37%以上,其中省直三級綜合性和中醫醫療機構應達到 33%以上。
 
  四、各類專科醫院使用基本藥物的品種數量和金額占比要求較同級别綜合醫院下調 10%。
 
  除使用占比外,基本藥物配備使用其他具體管理要求繼續執行《江西省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辦法》(贛衛藥食發〔2019〕2 号)。
 
  上述規定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基藥占比,逐漸上升
 
  與2019年發布的基本藥物配備文件對比,江西省基層醫療機構的比例從50%上升至70%,二級醫院由40%上升至50%,三級醫院也上升了7%。
 
  據3月17日江西省公布的數據,2020年,全省基本藥物采購金額占比達39.8%。
 
  通報顯示,江西省基本藥物使用率的穩步提升,主要得益于建立了“三位一體”的考核體系,即以監測考核為主抓手,每季度通報藥品采購使用情況,做個案分析、下督辦函件、指整改方向;以資金考核為指揮棒,連續多年對基層基本藥物制度補助資金進行考核後結算;以醫改考核為風向标,全省醫改考核連續兩年将基本藥物使用納入其中,占比達7%,推動各級政府和醫療機構落實基本藥物制度。
 
  其實,并非江西省,基藥配比不斷提升的政策已經在全國範圍内規範和過渡。
 
  2020年山東省衛健委發布通知,從2020年5月開始,要求各級醫療機構全面配備和優先使用基本藥物,形成以基藥為主導的1+x用藥模式。
 
  在《山東省衛生健康委員會山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公立醫療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的通知》規定的基本藥物使用比例基礎上,進一步提高基本藥物使用占比,推動全省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公立醫院、三級公立醫院逐步實現基本藥物配備品種數量占比原則上分别不低于90%、80%、60%。
 
  而在2019年11月,江蘇省衛健委發布通知,印發該省實施國家基本藥制度綜合試點方案,選擇六個地區開展實施國家基本藥物制度省級綜合試點。
 
  要求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的産品數和金額數在《省衛生健康委關于進一步加強醫療衛生機構基本藥物配備使用管理的通知》(蘇衛藥政[2019]4号)規定的基礎上,每年提高5-10個百分點,最終實現基層醫療衛生機構、二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三級綜合醫院和中醫院配備使用基本藥物産品和金額占比均分别不低于90%,80%,60%。
 
  基藥目錄,即将來了?
 
  3月1日,2021年全國藥政工作電視電話會議召開,其中第一項重點工作就是全力推動基本藥物制度落地落實:抓好基本藥物優先配備使用,加強基本藥物制度評估宣傳,優化調整國家基本藥物目錄。
 
  2020年11月,相關部門已經召開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修訂工作座談會,邀請河北、山西、内蒙古、吉林、上海、江蘇、山東、河南等16個省(市)衛生健康委藥政處(藥政工作牽頭處室),委藥具管理中心及有關專家,推進基本藥物目錄管理辦法修訂工作開展,這意味基藥目錄管理辦法已經正式啟動。
 
  按照時間安排的要求,當基藥管理辦法修訂後,才會根據辦法内容來調整目錄;再加上三年一調整的周期安排,預計調整基藥目錄将是今年相關部門的工作重頭戲。
 
  以2018年最新擴容的基藥目錄來看,共新增醫藥品種西藥品種 120 個,2017 年樣本醫院銷售規模合計 355.69 億元,按 1:4 的比例估算,對應實際市場空間接近 1500 億元。
 
  業内曾有專業人士認為:醫保品種,國際循證依據充足的經典用藥;為了涵蓋更多病種,滿足所有醫療機構用藥,擴容置入一些新的通用名藥品或是未來基藥調整的方向。
 
  但總的來說,基藥目錄一個較為明顯的趨勢是,不再局限于普藥、更多高價值的專利藥如抗腫瘤靶向藥被納入其中。從保證供應、指導臨床合理用藥角度,基藥目錄的指導性會越來越強,這将一定程度上促進納入品種的放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