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新聞中心 > 行業資訊

“4+7”帶量采購全國擴圍 餘量市場如何處理?

2019-11-04

截至目前,據統計,大約有19個省已經就推進落實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圍工作發布正式實施方案或征求意見稿。4+7全國擴圍已經逐步進入落地階段。根據此前官方消息,此次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全國擴圍将在今年底前落地。
 
  随着4+7全國擴圍的正式落地,聯盟采購地區約定采購量之外的餘量市場如何處理?25個中選品種的醫保支付标準等問題的讨論也進入了業内的視野。
 
  餘量市場如何處理
 
  11月2日下午,在由中國醫藥物資協會研究院政策研究所主辦的“國家藥品集中采購擴圍實施政策座談會”上,業内專家、學者就4+7餘量市場和4+7品種醫保支付标準等問題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根據聯盟地區集中采購文件,4+7擴圍地區的首年約定采購量最多占首年約定采購量的70%,其中實際中選企業為1家的,約定采購量為首年約定采購量的50%,也就是說,25個4+7品種還剩下30%-50%不等的餘量市場。
 
  根據參會藥企的反饋,一些公立醫院在參與國家藥品集中帶量采購試點的過程中,報出的采購量偏向于保守,個别4+7品種還擁有除公立醫院以外的其他銷售渠道,總的來看,餘量市場的空間仍然非常可觀。
 
  對于餘量市場的安排,根據9月3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發布的《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實施意見》——在1-3年的時間内,約定采購量以外的剩餘用量,平台可以采購其他價格适宜的挂網品種,但是同品種藥品通過一緻性評價的生産企業達到3家以上的,藥品集中采購不再選用未通過一緻性評價的品種。
 
  交給價格适宜的品種
 
  可以看到,對于餘量市場,國家隻建議采購價格适宜的挂網品種,而究竟餘量市場應該如何處理,則給地方留出了很大的空間。
 
  華中科技大學教授陳昊在會議現場表示,4+7全國擴圍,一定程度上拉平了地區差距,切實降低了藥價減輕了醫保基金負擔,銷售過程中的灰色空間也大幅減少。對于餘量市場,陳昊提出,剩餘市場的品種選擇需要有一定的原則,一是臨床需求;二是價格形成機制;三是供應保障的可持續性。
 
  一位參會的企業代表表示,符合臨床需求的藥品一定是質量可靠、價格适宜、高性價比的藥品。
 
  陳昊進一步說,按照國家的文件,餘量市場應該交給價格适宜的産品。基于契約精神,對于中選企業的中選量要保證完成;對于餘量市場,要保證中選企業和非中選企業的公平競争,在通過一緻性評價的基礎上,在保證質量和供應的前提下,希望采購方能夠選擇價格低廉的藥品,以節省醫保資金減輕患者負擔。
 
  優質低價藥品理應獲得市場
 
  宣武醫院藥學部主任張蘭在會議現場表示,政策安排之所以會保留30%的采購餘量,就是給政策的實行留有一定的彈性空間。
 
  參會企業代表也認為,根據4+7擴圍的原則,各省份都是被藥企選擇,在餘量市場,各省醫保部門和患者理應有自主選擇權。
 
  中國醫藥企業管理協會常務副會長牛正乾在會議現場也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說,在中國各地差異較大的現實環境下,一刀切的政策不可取,國家帶量采購政策中有“餘量市場份額”的規定正是考慮了市場需求的多元性和不平衡性,給醫院、醫生、患者适度的自由選擇權,不過自由選擇權怎麼去用是關鍵。他進一步指出,餘量市場份額的分配應遵循市場機制,高性價比應該是考慮的首要因素,供應的可持續性也非常重要。患者的健康保障,就藥品而言,首先是要有藥,其次是有高性價比的藥。需要注意的是,如果當企業的藥品完全沒有利潤的時候,藥品可及性會存在一定的風險,政策的安排既要考慮降價的普惠性又要考慮藥品供應的可持續性,應充分尊重市場。牛正乾還說,理論上無論是醫生還是患者都希望選擇高性價比的藥品,在有了一緻性評價的衡量尺度下,過一緻性評價與原研藥質量一緻的低價藥品,無疑是具有較高性價比的。
 
  戰略支援部隊特色醫學中心(原解放軍第306醫院)主任常李榮進一步明确表示,4+7全國擴圍的餘量市場應該是留給既通過一緻性評價,藥品價格又低的企業。
 
  對于餘量市場的處理,中國藥促會醫藥政策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劉軍帥在會上補充說,餘量市場的問題實際是患者選擇的問題,現在面臨的問題是患者如何選擇,政策如何引導患者選擇。他舉例說,比如日本,為了完成仿制藥的替代,做了長達10年的仿制藥替代教育工作,這是一個生态營造的問題,一定要進行患者教育。
 
  以中選價作為醫保支付标準
 
  當天的會議,除了探讨4+7全國擴圍餘量市場的問題外,多位專家、學者還就醫保支付的标準問題表達了各自的觀點。
 
  劉軍帥認為,患者對于藥品的選擇不是價格問題而是付費問題,是醫保支付價格的問題,患者的藥品選擇與使用會受醫保報銷标準的引導。他舉例稱,青島醫保改革的實踐證明,用于同一适應症的同類藥品在視同(默認)質量一緻的前提下,醫保部門出于節省醫保資金的考慮,以最低價制定醫保支付标準後,質量一緻的國産藥品占據近三分之二的市場份額。他進一步指出,在藥品質量一緻的前提之下,醫保部門需要考慮成本管理,醫保部門可以盡可能多的引入藥品,但是可以用最低價作為醫保支付标準。
 
  确實,就醫保支付标準,2019年1月17日,國務院辦公廳正式印發的《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方案》和9月30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等九部門發布的《關于國家組織藥品集中采購和使用試點擴大區域範圍實施意見》兩份文件均明确,探索集中采購藥品醫保支付标準與采購價協同。意見規定以集中采購價格作為醫保支付标準,原則上對同一通用名下的原研藥、參比制劑、通過一緻性評價的仿制藥,醫保基金按相同的支付标準進行結算。高于支付标準的藥品,超出支付标準的部分由患者自付,如患者使用的藥品價格與中選藥品集中采購價格差異較大,可漸進調整支付标準,在2—3年内調整到位;價格低于支付标準的藥品,按實際價格支付節餘留用。
 
  就醫保支付的标準問題,由于給出了2-3年的調整期,實際上,各地方在出台相應文件的時候也給出了不同的處理辦法。比如有的省份就要求原研藥在挂網價格的基礎上,降低10%左右,醫保就給予支付。
 
  對此,有企業代表指出,既然仿制藥已經通過了一緻性評價,再給原研藥保留單獨的支付标準,顯然有失公平,醫保基金講求共濟、公平,各地方應該盡快地制定同一藥品通用名下統一的醫保支付标準。企業代表也呼籲地方政府在政策落地和完善的過程中,考慮醫保資金、患者負擔等因素。
 
  組織本次座談會的中國醫藥物資協會相關代表在會議總結發言中表示,會上多名專家對“餘量”的使用提出了相應的合理化建議,鼓勵、倡導、引導使用通過一緻評價的、質優價廉的産品是大家傾向性的意見,這對國家、社會、患者而言,都是一件有益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