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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醫保局局長撰文 11個藥品或進國家醫保

2019-07-29

國家醫保局局長撰文,11個藥品或進國家醫保。
 
  ▍11個藥,或進醫保
 
  7月26日,國家醫保局登出了國家醫保局局長胡靜林在《學習時報》上發表的署名文章“胡靜林:在新的曆史起點推進醫療保障改革發展”。
 
  胡靜林在文章中指出,2019年重點将基本藥物中的非醫保品種、癌症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高血壓和糖尿病等慢性病治療用藥、兒童用藥以及急搶救用藥等納入醫保。
 
  據業内媒體梳理,基藥目錄内,未進入醫保的藥品共11個,如下表所示:
 
 
  這11個品種中,包括吉利德的丙肝用藥索磷布韋維帕他韋片和阿斯利康的糖尿病用藥達格列淨等。
 
  新版醫保目錄公布前夕,國家醫保局局長發表署名文章明确表示基藥非醫保品種将納入醫保,對這11個基藥納入醫保,無疑傳遞出了肯定的信号。
 
  其實,自去年新版基藥目錄調整時起,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就一直在各種場合多次表達,将基本藥物納入醫保,提高基藥與醫保目錄的聯動,增強基藥可及性的主張。
 
  在新版基藥目錄發布前夕,國家衛健委相關領導就公開表示,基藥目錄更加注重與醫保支付報銷政策做好銜接,兼顧公共衛生疾病防治等方面的需要,明确基本藥物目錄内的治療性藥品,醫保部門在調整醫保目錄時,按程序将符合條件的優先納入目錄範圍或者調整甲乙分類,逐步提高實際保障水平,最大程度減少患者藥費支出。
 
  關于這個問題,國家醫保局醫藥服務管理司處長黃心宇也表示,“醫保局目前正在完善醫保目錄的動态調整機制,其中将通盤考慮與基本藥物的銜接問題,把目錄外的治療性的基本藥物按程序優先納入到醫保目錄。”
 
  此外,2019年國家醫保藥品目錄調整工作方案也明确,将優先考慮國家基本藥物、癌症及罕見病等重大疾病治療用藥、慢性病用藥、兒童用藥、急救搶救用藥等。
 
  可以說,曆時一年左右的宣傳都表明,基藥非醫保報銷藥品進醫保,概率非常大。
 
  ▍基藥、醫保聯動,地方不能增補
 
  在基藥目錄、醫保目錄聯動加強的同時,國家衛健委、醫保局也先後傳出了不允許地方随意增補地方目錄的消息。
 
  國家衛健委表示,相比以往的版本,2018年基藥目錄考慮到基本藥物制度已經在政府辦基層醫療機構實現全覆蓋,允許地方增補藥品是制度建設初期的過渡性措施,這次意見明确,原則上各地不再增補藥品。
 
  7月23日,國家醫療保障局發布《關于建立醫療保障待遇清單管理制度的意見(征求意見稿)》提出,國家統一制定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各地嚴格按照國家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執行,原則上不得自行制定目錄或用變通的方法增加目錄内藥品。
 
  對以往出台的與清單不相符的政策措施,由省級人民政府負總責,政策出台部門具體牽頭,原則上在3年内完成清理規範,并同國家政策銜接。
 
  就國家衛健委、國家醫保局的先後表态,有業内人士稱,這是将目錄準入權限完全收回中央,無論是醫保目錄、還是基藥目錄,出于普惠、公平、保基本的考慮,必然會逐步消彌地方差距,取消地方增補,這隻是時間問題。
 
  長遠來看,地方無權增補,中央把控準入門檻,将最大程度上統一我國藥品市場價值導向——結合疾病譜順位、發病率、疾病負擔等,滿足常見病、慢性病以及負擔重、危害大疾病和危急重症、公共衛生等方面的用藥将獲得增量發展空間,而高度具有地方特色的藥品或将面臨危機。
 
  就像國家醫保局局長胡靜林在文章中指出的那樣,作為重要的民生工程,政府辦醫療保障主要是保基本、廣覆蓋,必須嚴守定位,做好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